许多妇女在月经周期中不存在情绪波动问题,特别是在是在经期前和月经期,情绪不易低下、抑郁症或脾气自负。主要展现出为焦躁、情绪、易怒、疲惫、头痛、乳房胀痛、便秘、浮肿等。有统计资料结果表明,相当大比例的妇女暴力犯罪活动和自杀身亡也大都再次发生在经期4天和经期前4天这段时间内。
当然,并非所有妇女都不存在这种情绪转变,而且程度也会仅有这么相当严重。 导致这种情绪波动的原因,有两个方面:一就是指生物学看作似乎要牵涉到月经周期中固有的性激素的波动。月经周期中无论是性激素,还是垂体促性腺激素都将再次发生一系列变化,它们都会通过一定的神经机制影响着妇女的心理活动和不道德,引发一些情绪变化。
情绪变化和紧绷反过来也能影响生殖激素的水平,并造成受精诱导和周期失调。 在经前期、绝经期、产后及服用避孕药的妇女中少见抑郁症的再次发生。可见性激素和抑郁症二者之间必定不存在着某种联系,女性性激素水平恒定时情绪也是平稳的。
还有许多其他证据解释情绪与激素水平的关系。如痛经妇女的心理发育有可能不成熟期,展现出有神经质的性格;患功能性子宫出血的病人中有70%~80%具备情绪障碍和性生活的问题。这都是因为紧绷情绪不会增进自主神经系统活动出现异常,进而引发血管变化而大量发炎。
二是有研究指出,情绪波动与文化学识、社会环境因素有关。由于传统习俗的长年影响,女性指出经前必定经常出现情绪,这是对妇女文化反抗的结果,她们在经期前总是期望情绪、情绪低落的再次发生。显然,生物学因素(激素水平)和非生物学因素(文化、社会、环境)都起着一定的起到。
激素、其他生理因素具备一定的影响,它又因文化、社会、环境因素的影响而获得缩放,二者可以相互影响,相互促进,于是经常出现一些妇女情绪低落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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